我看大家争论不休,我引述一下知乎上专业人士写的吧:
“作者:匿名用户
链接: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4086888/answer/57965327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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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讨论美国的法律:1. 有真实儿童参与的色情作品一定是违法的2. 没有真实儿童参与的虚拟儿童色情作品,如果符合 Miller Test 第三句,那么也是违法的3. 没有真实儿童参与的虚拟儿童色情作品,不符合 Miller Test 第三句,那么它有可能是合法的1996年的CPPA法案中 [18 U.S.C. § 2256 (8)],"any visual depiction, including any photograph, film, video, picture, or computer or computer-generated image or picture"(即"一切视觉描写,包括照片,电影,视频,图片或者计算机或计算机生成的图形图像")只要是看起来像是、或者就是有未成年人在其中进行猥亵行为(is, or appears to be, of a minor engaging in sexually explicit conduct),都是违法的。邵成提到的,Ashcroft v. Free Speech Coalition 就是针对CPPA法案的诉讼。2001年10月最高法院裁定这个法条违宪,庭上辩论录音在这里Ashcroft v. Free Speech Coalition。判决是6:3 FSC胜诉,Rehnquist (当时的首席大法官)给了dissenting opinion, joined by O'Connor and Scalia. 这个票数也可以看出最高法院其实也是很摇摆的。2003年签署的PROTECT法案(或者叫它Amber法案)修正了CPPA,添加了一个Miller测试的第三句:"lacks serious literary, artistic, political, or scientific value" (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使得符合该条的虚拟儿童色情可以按照 18 U.S.C. § 1466 来起诉。U.S v Christopher S. Handley, 2008 一案中,Handley 撞在了§1466的枪口上。最后他是plea bargain了,然而案件的详细资料不好找,此案据说有 constitutional challenge。刚掏了几个$从PACER上面扒下来了案件资料,待我仔细研读一下,日后再补充。关于虚拟儿童色情的判例并不多,这就是我为什么说它可能是合法的,毕竟没有多少人吃过这个螃蟹,有 plea bargain 的,也有 charge dismiss 的 (这些甚至都不能算进判例) ,你我都不知道下一个案子会怎么判,而且现有的公开材料并没有明确地给出一个 criteria. 期待着下一个以身试法的人。”
根据我在欧洲和美国的生活经验,再说一下我支持这个建议的原因,因为普通法系的国家,法官有解释法律的权力,所以到底是不是,怎么判断是无法完全根据法条去推断的。从谨慎的角度说,18岁是对论坛最安全的。而且楼主也说了确实看到其他区,也有人发15岁的图帖,这个就是纯纯的有问题了吧。至于文区,我觉得还是交给论坛高层去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