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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女娃的父母长期"失格" 监护人资格被判给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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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女娃的父母长期"失格" 监护人资格被判给姑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王斯 实习生 韦举全 通讯员 梁峰 韦林汕)父母明明都健在,可6岁的妮妮自出生后就没怎么见过爸爸,就连妈妈也是很久才能见上一面,妮妮是由爷爷、奶奶和姑姑一手带大的。转眼间,妮妮就到了要上学的年纪,考虑到孩子的读书问题,妮妮的姑姑考虑再三,决定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妮妮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近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依法判定姑姑为妮妮的监护人,同时,妮妮的父母因长期“失格”,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据悉,该案是柳州市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案件,而此类案件在全国范围内也仅有69例。
  身世坎坷的妮妮是非婚生子,父亲韦某是一名长期盘踞在柳州的毒贩,早年曾因贩毒罪两次入狱。可是,这些经历还是没能威慑住韦某的贪婪。2010年年底,韦某刑满出狱后,把贩毒的“生意”越做越大。2011年,就在妮妮临近出生前的3个月,韦某在一次罪恶交易中当场被警方抓获,后被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韦某甚至没能见到出生的妮妮一眼,便锒铛入狱。
  妮妮的母亲叫孟某,妮妮出生时,孟某才刚满18岁。由于自己太年轻,孟某把妮妮留给了爷爷奶奶,让两位老人负责照顾。妮妮1岁半时,爷爷去世,奶奶的健康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姑姑小韦就把妮妮接到了自己家中,共同生活至今。孟某则常年在外打工谋生,已有3年没回来看过妮妮,这么多年来也从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孟某身为孩子的母亲,生下妮妮后,却从未将孩子带至身边照顾、抚养,每年前往探望孩子的次数也很少,并未实际履行监护义务。妮妮的父亲韦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已在监狱服刑,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鉴于妮妮的父母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妮妮的监护人,法院判定撤销韦某、孟某的监护资格,小韦为妮妮的监护人。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 仍需承担抚养义务
  父母明明健在,为何会被撤销监护资格?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审理该案的谢法官告诉记者,《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该案中,妮妮的父亲因犯罪获刑入狱,虽说是咎由自取,但妮妮的母亲在明知孩子父亲已无法履行抚养教育职责的时候,也没能担当起身为人母抚养教育孩子的应尽责任,而是持放任态度。这种对孩子的成长不顾不理的态度,人为制造了妈妈“消失”的假象,让孩子幼小的心灵饱受孤独、母爱缺失等情感侵害,称其为“失格”妈妈毫不过分。
  此外,父母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是否就意味着无需承担抚养义务了呢?谢法官表示,父母即使因失职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但父母双方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应继续承担。《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的现任监护人可以代理未成年人就抚养费纠纷,依法请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按时履行支付抚养费用。




点评:中国需要这样的法律来规范和管制不负责的家长。孩子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但也是隐患。一个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以后会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有些残缺家庭出身的孩子本身坚强,也会成为社会中坚力量。但就怕这种家长从小就完全放送,导致孩子走入歧途的。这种家长就应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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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案例非常振奋人心,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完善了,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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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孩子是你生的,那就要抚养啊,不要那你生下来干嘛?监护人资格个别人算是请的了,重的这孩子的父母怕是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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