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25 23:05   只看TA 11楼
算了吧.\
会把你和以前的对比,没什么意思的.
看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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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9-5-25 23:13   只看TA 12楼
理智地说,你还是早些和她分手的好,这样对你们两个人都好。
要不,即使你们结婚了,她迟早会红杏出墙的!
另外,我一直以为,女人和男人一样,追求性爱的满足没有什么不对的。你的东西虽然没有她的前男友大,但是那不完全是你不能满足她的理由,关键是你的技巧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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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25 23:31   只看TA 13楼
悲哀,这种女人不能要,太让人伤自尊了,分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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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25 23:39   只看TA 14楼
朋友,买个500cm的阳具衩死她。。之后再跟她分手。让她跟阳具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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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26 08:11   只看TA 15楼
希望楼主不是编的,这样子我真的很同情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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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26 08:39   只看TA 16楼
节哀顺变,这种事勉强不来的。你还是找个和比例的,她也去找个大炮,爱情没有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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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tzhyy 发表于 2009-5-26 12:46   只看TA 17楼
如果单单是为了性欲而在一起的话,那倒不如趁早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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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345678 发表于 2009-5-26 14:05   只看TA 18楼
世上什么人都有,这种女人不要也罢了
没必要为了这个自卑,自然有喜欢你的撒
主要是个人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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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之神 发表于 2009-5-26 14:36   只看TA 19楼
这他妈是什么鸟女人啊,不要算了,不值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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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狼 发表于 2009-5-26 15:51   只看TA 20楼
只能说他妈的前任是个野兽,20公分也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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